“避稅天堂”香港離岸帳戶即將不復存在中國政府
27日正式簽署的《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又被稱為《多邊稅收行政互助公約》)是一項旨在通過開展國際稅收征管協作,打擊跨境逃、避稅行為,維護公平稅收秩序的多邊條約。近年來,這一公約的影響力快速上升,正日益成為開展國際稅收征管協作的新標準。
由於人員、資本、貨物和服務跨國流動加速,納稅人跨國經營的無國界性與稅收管理有國界性之間的矛盾,造成稅收管理的資訊不對稱,給開放經濟條件下的稅收征 管帶來嚴峻挑戰。在此背景下,歐洲委員會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於1988年1月25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共同制定了《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 該公約向兩組織成員開放,于1995年4月1日生效。
2008年爆發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之後,國際社會高度重視稅收征管協作。2009年4月,二十國集團倫敦峰會呼籲採取行動,打擊國際逃避稅。2010年5 月,經合組織與歐洲委員會按照稅收情報交換的國際標準,通過議定書形式對《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公約向全球所有國家開放,2011 年6月1日開始生效。
《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共6章32條,規定的征管協作形式包括情報交換、稅款追繳和文書送達。2013年7月,二十國集團財長與央行行長會議支持經合組 織將《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框架內的稅收情報自動交換作為全球稅收情報交換的新標準。所謂稅收情報自動交換,是指各國稅務主管當局之間根據約定,以批量 形式自動提供有關納稅人取得專項收入的稅收情報的行為,專項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工資薪金,各類津貼、獎金,退休金收入;傭金、勞 務報酬收入;財產收益和經營收入等。
據經合組織介紹,截至目前,全球有60多個國家已經或承諾簽署《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經合組織稅務政策中心主任巴斯卡•聖阿芒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 時說,國際上加強稅收合作的意願目前非常強烈,政治和外交壓力不斷加大。原來在國際上知名的“避稅天堂”和全球主要離岸金融中心均已感覺到這種壓力,開始 主動尋求合作。從長期來看,銀行保密制度終將消失,“避稅天堂”也將不復存在。
自此之前習慣選擇香港離岸帳戶避稅的外貿業務將全部回到開票退稅的正規方式,借此,我個人給產品退稅率低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分享一個合理的避稅手段,大家根 據需要可以將自身一般納稅人的資質降低為小規模納稅人,對外貿公司業務就可以實行開三退三的退稅政策,這樣就可以在正常的外貿流程上保證自身經營安全了。
上一篇: 怎樣辦理企業年審,要提交哪些資料
下一篇:香港公司財稅規劃